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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关于2020—2021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07-09]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关于20202021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本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小学、初中

7月10日(星期六)正式放假,教师711日(星期)正式放假有教代会工作需要的教师712日(星期)正式放假

2、新高二、新高三、行政教辅人员

新高二师生行政教辅人员717日(星期)正式放假。新高三年级自行安排。


二、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

小学、初二、初三、高二学生8月31日(星期二)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初一、高一年级8月22日(星期日)报到。高三年级自行安排。

2教职工

全校教职工830日(星期)正式报到上班。涉及学生军训、新生报到等工作的教师报到上班时间按照学校有关部门通知执行。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校于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召开期末全校教职工大会。

2、学校于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召开开学全校教职工大会。

3、暑假期间,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

4、学生处要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组织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期末和假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5、教务处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保证考试质量。

6、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时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各项工作准备。

7、暑假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管理,教职工外出离呼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呼。外出时加强自我防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到人群聚集处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8、假期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认真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掌握水电暖运行以及物品保管情况;要始终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请示报告,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行政值班本置于教学楼B区2楼值班室),有情况及时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汇报并妥善处置。

9、其他有关事项依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部门具体安排执行。

10、暑假期间,涉及学校相关工作的教师,按照有关部门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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