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2021年小学新生招生摸底调查通知
根据和林县教育局幼升小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按照2020年和林县教育局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开展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摸底调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我校片区范围适龄儿童。
二、摸底调查工作:
(一)摸底调查范围:
1、划定片区内具有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要求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其中,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且法定监护人在和林县无其他房产(以房产局登记信息为准),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2、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片区内有自有住房,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为划定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片区入学。
(二)摸底调查时间:
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下午14:30-17:00 学府嘉苑、岭南小区、圆缘小区
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红夭子、台格斗、白彦兔
下午14:30—17:00 外来务工
(三)材料审核地点: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大门南侧收发室。
(四)需携带证明及材料:
1、片区内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准备:(两个一致)
(1)户口本、房产证(宅基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疫苗注射登记本。
说明: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和林县无房证明原件(由和林县房产管理局开具)
2、监护人片区内有自有住房,但户籍与住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需准备:
(1)出具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宅基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疫苗注射登记本。
说明:已入住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须提供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
3、片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准备: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原籍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务工证明(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即可,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①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纳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②片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③经商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①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②租住房屋(住宅)的,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 2020、2021 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燃气等生活缴费票据。
(4)疫苗注射登记本。
三、摸底调查须知:
1.采取学生家长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
2.家长要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在信息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校方可要求补充相应的证明材料。
3.家长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和管理规定,有序停放车辆,有序排队等候,不得大声喧哗。
根据本次摸底调查情况,学校将另行通知其他相关事宜。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