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3.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并汇总到年级组,年级组负责征订教辅材料。
2.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年级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3.由年级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每科只能征订一本教辅材料,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可以根据复习要求另外征订复习用书。
3.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资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杜绝盗版的教辅资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资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4.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5.坚持参照兄弟学校(如呼市二中、附中、三中等)征订原则。
6.各年级组将教辅材料征订情况以登记表的形式上报教务处备案。
7.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辅材料在征订过程中如出现问题,由年级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