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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进校园 法律教育入人心

    [日期:2017-12-01]

     

    本网讯(图/陈子建、文/裴捷10月19日下午,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联合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在励学堂开展主题法制教育活动。旨在做好禁止青少年吸食毒品杜绝校园欺凌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防范毒品及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我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认真聆听了本次主题讲座活动由德育处庞海文主任主持,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青主讲,参加讲座的还有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青海。

    下午四点十分,初一、初二与高一、高二年级学生由班主任带领,有序地进入报告厅。庞海文主任对李玉青律师和青海实习律师进行了简要介绍。李玉青是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律师,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及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和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维权在线”特邀法律专家。青海是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校学生,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庞主任悉心要求全体学生认真倾听此次“杜绝校园欺凌讲座”和“禁毒讲座”,早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庞海文主任向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的李玉青律师授予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校外禁毒辅导员”的聘书。李玉青律师正式成为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导教师。

    李玉青律师为同学们做了主题杜绝校园欺凌”的法制讲座。校园欺凌是当前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她在讲座中分别从“校园欺凌严重吗”、“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严重性”、“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以及“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并结合自身经验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深入讲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学生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教授学生面对校园欺凌的应对技巧和求助方法。同学们普遍反映,本次讲座让他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学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有效技巧和切实的求助方法,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杜绝校园欺凌”主题讲座中,李玉青律师与我校学生进行了亲切互动。针对“你有没有遭遇校园欺凌”这一话题的相关提问,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回应,问答之间,反响热烈。

    李玉青律师就禁毒有关的知识作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青少年容易因为交友不慎的问题而陷入毒品这座充满迷雾的森林,而青少年也缺乏一些判断新型合成毒品的能力,所以一定要有意识抵制来自外界的诱惑。他针对明星涉毒、毒品的分类毒品的危害等内容以及青少年怎样远离毒品和如何防范毒品等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谈及一些做过禁毒大使的明星也吸食毒品,例如:王学兵、尹相杰、柯震东、余炳贤、孙兴、满文军和谢东等,痛斥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给社会和明星自身都带来极其不好的影响。李玉青律师还清晰地讲述了毒品的种类,包括:传统毒品(鸦片、海洛因)、合成毒品(冰毒、摇头丸、麻古、大麻、K粉、三唑仑、安眠酮、可卡因),分别将其特性告诉同学们,警醒大家“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德育处庞海文主任要求各班继续深入开展杜绝校园欺凌”和“禁止吸食毒品的主题班会,如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马上报告德育处。与此同时,庞主任还要求同学们要将此次法制讲座的内容铭记在心,做到拒绝毒品,遵守法律,同时从生活中的细节做起,严于律己,时刻记住青少年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校园安全关系你我他,让我们每位师生、每个家庭都行动起来,杜绝校园欺凌,禁止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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