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19- 2020学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小学
学生1月8日(星期三)正式放假,教师1月11日(星期六)正式放假。
2.初中
学生1月9日(星期四)正式放假,教师1月11日(星期六)正式放假。
3.高一、高二、行政教辅人员
学生1月15日(星期三)正式放假,高一高二教师、行政教辅人员1月16日(星期四)正式放假。
4.高三
教师、学生1月19日(星期日)正式放假。
二、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
高三学生2月1日(星期六)开学报到;小学、初中、高一、高二学生3月1日(星期日)报到。
2.教职工
全校教职工2月28日(星期五)正式报到上班。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 学校于1月10日(星期五)下午4:10召开期末全校教职工大会,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 00召开开学全校教职工大会,全体教职工要按时参会,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 各班班主任要妥善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后方可放假。
3. 学生处要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做好期末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寒假实践积极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4.安保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安全大检查,无死角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解决。
5.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时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并做好下学期工作准备。
6.假期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认真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水电暖运行以及物品保管情况,要始终保持手机开机状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行政值班本置于教学楼B区2楼值班室),有情况及时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汇报并妥善处置。
7.其他有关事项依据各部门具体安排。
最后,预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寒假!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2020年1月2日